瑞安论坛's Archiver

瑞安驰耐普 发表于 2007-2-10 16:41

嘿嘿!政令不通。


随便问一个问题
在划线的两车道的路上,比如解放中路的八角桥那里。
有一辆车停放在路边,占据了大半的车道。
我的车要通过只能越线借对方的车道行驶,这时如果和对面的来车发生刮擦,
请问交警是如何认定事故的?

学海无涯 发表于 2007-2-11 10:08

[quote][b]引用第140楼[i]瑞安驰耐普[/i]于[i]2007-02-10 16:41[/i]发表的[/b]:
嘿嘿!政令不通。


随便问一个问题
在划线的两车道的路上,比如解放中路的八角桥那里。
.......[/quote]你主对方次。因为对方虽然侵犯了你的路权,但这种侵犯对你来说,不是突然的,你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手段来避免,但因你在交会的过程中判断错误,以致结果的发生。

瑞安驰耐普 发表于 2007-2-12 11:00

这个对方是指--
我上面所说的那个停在那里的车是停在我的右边的。
我要通过的话,只能越线。
而对面的来车是完全照章行驶的。
最要命的是,那个停在路边的车子会随时开走的。
所以,我要是因为别人的原因而被判要负主要责任,岂不是很冤?
而对面的那个完全是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如果被判次要责任的话,那可真是比窦娥冤还冤。
而这次事故的始作俑者,却冷眼地看了一下现场,潇洒得离开。
学海老师,要是我们碰到这种情况,如何处理才能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?

学海无涯 发表于 2007-2-13 13:11

[quote][b]引用第142楼[i]瑞安驰耐普[/i]于[i]2007-02-12 11:00[/i]发表的[/b]:
这个对方是指--
我上面所说的那个停在那里的车是停在我的右边的。
我要通过的话,只能越线。
而对面的来车是完全照章行驶的。
最要命的是,那个停在路边的车子会随时开走的。
.......[/quote]我上面指的是,你与对向违法停放的车辆,在交会中发生的事故。像你现在说的事故,最好是事故发生后,你马上用数码相机将事故现场拍下来,提供给交警,这样就OK了。

指尖洒脱 发表于 2007-2-13 13:21

看来还是随身带着相机好 [s:3]  [s:3]

吉星高照 发表于 2007-2-14 13:03

兄弟我没钱买相机,岂不是很吃亏。 [s:1]  [s:1]

指尖洒脱 发表于 2007-3-3 10:28

那用你 的手机拍 [s:3]  [s:3]

世风不古 发表于 2007-3-29 16:40

[quote]引用第28楼学海无涯于2006-07-20 08:15发表的 :

1、推着摩托车从斑线上横过道路后再调头不认为是驾驶机动车,因此是允许的;
2、的哥的做法:只要不违反《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第一、二款之规定,就视为允许;
3、调头标志和标线是向左后180度打弯(注意:如果在此标志或标线加斜杠为禁止调头);
4、在设有允许调头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,应该是过此标志或标线后调头,当然是路口内,因为允许调头的交叉路口通常设有中央隔离。
.......[/quote]
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是列举不能掉头的具体地段,其中没有列举交叉路口;第二款是规定没有没立禁止掉头标志、标线的路段都是可以掉头的。所以说如果一个路口没有设立禁止掉头标志就可以掉头。另路口是不能倒车的。

学海无涯 发表于 2007-3-30 00:00

[quote]引用第147楼世风不古于2007-03-29 16:40发表的 :

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是列举不能掉头的具体地段,其中没有列举交叉路口;第二款是规定没有没立禁止掉头标志、标线的路段都是可以掉头的。所以说如果一个路口没有设立禁止掉头标志就可以掉头。另路口是不能倒车的。[/quote]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四十九条第一款中的“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”和第二款中的“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”,按瑞安现有的渠化路口来看,如果在路口调头的话,势必会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,甚至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,如果是流量很少的路口,当然另当别论。

烟雨迷漫 发表于 2007-3-30 08:50

[quote]引用第146楼指尖洒脱于2007-03-03 10:28发表的 :
那用你 的手机拍 [s:3] [s:3][/quote]
我很穷,手机没有照相功能,,,那岂不是有冤难鸣?

瑞安驰耐普 发表于 2007-3-30 22:05

重要的问题是,就算我的相机随身带
那个责任应该如何划分?

liuzhongdi 发表于 2007-4-7 21:15

驾驶证的副本有什么用呀,掉了要不要补呀

指尖洒脱 发表于 2007-4-9 15:20

学海兄
现在我们瑞安一般情况下对酒后驾驶是怎么处理的?
扣6分还是12分?
罚款500还是1000?
扣证一个月还是三个月?

学海无涯 发表于 2007-4-21 17:25

指兄,不好意思,前几天出差了,所以没有及时回复。目前,对酒后的处罚是罚款500元,并处扣证1-3个月,记12分。

指尖洒脱 发表于 2007-4-22 18:28

没关系
反正又不急
谢谢解答

liuzhongdi 发表于 2007-5-4 14:11

驾驶证的副本有什么用呀,掉了要不要补呀

学海无涯 发表于 2007-5-5 10:30

[quote]引用第155楼liuzhongdi于2007-05-04 14:11发表的 :
驾驶证的副本有什么用呀,掉了要不要补呀[/quote]原来是用来记载年度审验和扣证记录,现在主要是用于记载扣证记录,下一步还要在“B”类以上的驾驶证上注明提交身体证明的时间;如果遗失的话,要及时补证,因为只有同时持有正证与副证才有驾驶资格。

简单西简单 发表于 2007-5-5 21:38

去湖岭的金子上要多久啊 我的意思是从山上到山下要多久啊

jingwa 发表于 2007-6-4 20:43

[quote]引用第157楼简单西简单于2007-05-05 21:38发表的 :
去湖岭的金子上要多久啊 我的意思是从山上到山下要多久啊[/quote]

看你是怎么个“下”法
走下去、跑下去、开车下去……
有几种方法那是相当的快,一般人不敢玩

梦想腾飞 发表于 2007-6-8 13:58

有人知道瑞安的交通违法查询的网址是什么啊 [s:5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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